雲端服務的崛起正逐步改變全球產業發展,包含數位學習、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生活育樂等領域的商業模式都將與以往不同。
行政院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發展推動辦公室主任劉龍龍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例說明,雲端服務的普及或許無法直接促成文化創意,但絕對有助於文化創意產業將服務推廣出去,甚至是形成新的生態體系。此外,中華民國政府能否在法規上給予支持,本土文化創意業者能否善用雲端服務等工具,都將影響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教授陳智凱援引梅特卡夫法則(Metcalfe’s Law)指出,在雲端服務的時代,使用者越多,創造的經濟價值越高。
因此,開始有一些歐美唱片業者將歌曲以Youtube等多元通路免費發送,並且透過病毒式行銷等手法加快歌曲的傳佈速度,其後,在透過演唱會或者是專屬活動等方式吸引消費者選購加值服務,只要有5%的消費者願意選購這些加值服務即能創造出遠高於傳統CD銷售模式的營收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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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IMES中文網 – 雲經濟崛起將有助於推廣文化創意服務